單純的施工電梯是由轎廂、驅動機構、標準節、附墻、底盤、圍欄、電氣系統等幾部分組成,是建筑中經常使用的載人載貨施工機械,施工電梯在工地上通常是配合塔吊使用,一般載重量在1-5噸,運行速度為1-60M/min。
一、檢查規定
1、贛州施工升降機應設置高度不低于1.8m的地面防護圍欄,圍欄門應裝有機電連鎖裝置。
2、各導軌架標準節組合時,每根立管接縫處相互錯位形成的階差不應大于0.8mm。
3、導軌架軸心線對底座水平基準面的安裝垂直度應符合表6.6.3的規定。
4、附墻架與建筑物的連接應牢固可靠,角度應符合說明書的要求。
5、吊籠運行應平穩,停層應準確,不應有異常振動及過熱。
6、電纜和滑觸架在吊籠運行中能自由拖行,不應受阻。
二、檢查事項
每月檢查
1、檢查吊籠導籠和曳引鋼絲繩磨損情況;
2、檢查電機制動力矩(按電機說明書要求);
3、檢查動作是否靈活
季檢
1、檢查各導向輪軸承并根據情況進行調整和更換;
2、檢查調整滾輪與立柱的間隙0.5~1mm,磨損嚴重需更換;
3、做墜落試驗,檢查限速制動器的可靠性;
4、檢查全斷繩防墜器的活動情況及可靠性;
5、檢查吊籠頂上的限載機構,超標時及時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