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式起重機施工多使用建設承包商向塔機租賃公司求租塔吊的模式來節省成本,但是,塔吊的安裝、操作及拆除等作業是一項技術性較強、危險性較大的工作,為避免因塔吊管理不善導致的惡性事故,實在要明確好責任目標管理。
一.塔式起重機出租方應當承擔責任的情形:
1、出租的塔式起重機為未取得特種設備生產許可證廠家的產品或未通過省級以上鑒定的產品省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產品;
2、出租的塔式起重機本身不符合技術要求或無產品合格證或三無商標無廠家名稱無廠家地址的產品;
3、出租的塔式起重機裝置殘缺不全或裝置失效或本身存在危及作業的嚴重事故隱患。江西塔吊租賃的塔式起重機未經取得塔式起重機檢驗檢測資質機構檢測或未檢測、不合格。未及時向租賃方提供塔式起重機檢測報告。
二.安裝單位應當承擔責任的情形:
1、安裝拆除塔式起重機前未編制塔式起重機安裝與拆除方案,塔式起重機安裝拆除方案未審核批準或內容有遺漏;
2、安裝拆除塔式起重機前未向參加塔式起重機安裝與拆除的作業人員進行技術交底。安裝拆除過程中未安裝塔式起重機安裝與拆除方案與生產廠家安裝和使用說明書進行;
3、安裝拆除塔式起重機前,未去建設行政管理部門辦理特種設備安裝拆除告知手續;
4、安裝拆除單位本身無安裝拆除塔式起重機資質,或安排無塔式起重機安裝項目的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的人員從事塔式起重機安裝拆除任務。